警惕:校园小恶霸团伙
文/诸宾
前不久某市沙坪坝派出所与辖区大中小学保卫部门联合清理整顿校园周边环境,15名针对中小学生“施暴”的少年被请进派出所,这些少年大都是在校的初中学生,他们肆意抢劫、殴打其他学生,其暴虐行径很难与他们幼稚的相貌形成正比,十分值得人们的注意。
(一)
这些少年以初中未毕业即辍学在家的廖某为首,他们住在学校附近,熟悉校附近各个学校的情况,作案时间基本选在下午5时至晚上9时,学生放学或上下晚自习的时候。
抢劫钱物对他们来说是最刺激的事。选准目标后,他们将其叫到偏僻处,几人十几人一拥而上,开口即“借钱”,与他们年龄相当的其他学生一看这阵势只得拿出身上的现金或其他值钱的东西,稍有不从廖某等即恶言威胁,拳打脚踢,迫使就范。去年9月19日下午,廖某,周某等8人在某市钟楼附近拦住七中的学生白某,从其身上搜出现金10余元,周某又从白的书包里搜出一个电子宠物,当即拿走之后,周某上厕所时,又抢走另一名学生10元钱。几天后,廖某、陈某又拦住学生黄某,搜出现金50元后,陈说:“你的皮带和裤子还比较好看呢。”于是将黄拉到厕所内,强行让黄解下与自己调换。
不只抢劫中小学生,他们甚至还抢劫大学生。一次,廖某等在沙杨路故意碰撞广西籍大学生农某,找茬“借钱”,其中的宁某搜出100元后,一伙人还不满足,从人行道上追出200米,用皮带抽,砖头砸,在公路上猛打。农某见状不对,扯掉腕上的手表丢在地上,趁廖一伙人捡手表的时候,才得以跑脱,农的头部被打伤,缝合10针。这伙人没有同情心,是非感模糊,只要聚在一起,就一定有坏事发生,14岁的宁某参加小团伙,在短短的7天时间里,就参与打架斗殴3次,抢劫学生钱物3次,照这样发展下去,后果真是不堪设想。
廖某等十几人年纪不大,撒谎却颇有经验,他们不仅在家里、学校撒谎,在派出所也撒谎。他们每天按时离家,按时回家,但根本不去学校,教师和家长全被蒙在鼓里。他们向家长要钱称买学习资料,得手后即很快挥霍一空。到最后,家长不相信他们,只好亲自将学费、资料费等交到教师手中。
陈某在派出所接受审查时,竟然乱报姓名、住址以及在读学校的年级、班次,民警只好带着他到学校调查。14岁的丁某连考试也不参加,中午吃饭回家,家长问他,他说考得很好,其实他一上午都在打电子游戏机。
廖某等人盗窃了一电子游戏室,卸下4台游戏机的处理器,立刻到另一家游戏室,称游戏机坏了来卖掉,老板不相信:“你们大人怎么不来卖?”廖某等人理直气壮地回答:“大人是给我买的,当然由我来处理!”看那语气和神态,绝没有人相信他们是盗贼。
(三)
廖某等人每天在游戏室里集中,一般等到晚上7点,人到齐后,统一吃饭,一起出发,他们十几人全部中分头发,染成黄色,戴耳环,着紧身裤,大部分人的“奇装异服”经常互换着穿。他们经常不回家吃饭,聚在一起打电子游戏、溜冰等。家长问起来,就说是同学请客,十几人全都抽烟喝酒。
被捉前夕他们的小团伙性质更突出,他们作案分工明确。廖某虽然只有15岁,但他却能调动16、17岁的学生,每次作案后,他们都威胁受害人:“不准报案,我们认得你。”
只要看哪个学生不顺眼,他们就找茬惹事,施以暴力,劫其钱物,若他们的熟人受人“欺负”,就共同报复。丁某一“兄弟”因文具纠纷被一同学推了几下,丁某得知此事后邀约廖某等人在桥头拦住对方,不容分说,即用砖头砸,其他人则拳打脚踢,群众报了“110”,他们才作鸟兽散。
(四)
中学生结伙肆虐恃强凌弱现象,各地已不鲜见,且有蔓延之势,如不采取措施制止,任其放任自流,定将发展成为一个严重的社会问题。可要根绝这种不法行为,仍然存在诸多问题:
1、家长没办法,这些少年的家长大都离异,或在困难企业工作,根本无暇照顾自己的子女。小孩在这样的环境中,不仅自幼缺乏家庭温暖,而且还受到他人的歧视。于是,他们妄图以暴力来掩盖自己的自卑心理,显示自己的强大。家长有时气极了,打骂一顿或者将他们关在家里,但他们就离家出走,几天甚至十几天不回家。家长们无可奈何。像廖某8岁时父母离婚,母又因经济问题被判刑,廖父没有工作,买了一辆摩托车搞营运,每天早出晚归,根本顾不到廖某。廖某身心受到打击自暴自弃,通过拉帮结派来显示自己的价值。
2、学校管不了。据调查,在学校一提到这些学生,教师们直摇头。他们上课不听讲,不遵守纪律,两天打鱼,三天晒网,还影响甚至带坏其他学生。作为教师,尽管作过辛苦的努力,但他们对学习不感兴趣,一刻也不愿在教室多呆,受社会不良影响太深,使教师一腔心血常付之东流,以致校方希望廖某这样的学生远离教室。
3、公安机关教育只管一时。这些少年有一半以上已不是第一次进派出所了,但每次都是批评教育,出了派出所,管不了几天,就旧病复发,根本没有起到警戒作用。而受害者往往不报案,证据不足,处理不力也是一个原因。
4、相适应的法律及行政措施还不健全。像廖某送少管所,证据不足;送工读学校,家长不同意。按规定,送工读必须由家长签字认可,但家长认为,送工读学校会影响孩子一生的名誉,不愿签字。
看来,建立行之有效的法律法规并强化行政手段来遏制少年团伙“施暴”行为已刻不容缓,为挽救迷途少年,我们亟需建立家庭、学校、街道、公安机关四位一体的教育管理网络,与此同时,加强学生思想品德和自我防范教育也势在必行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