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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版日期:1998年08月04日
公众视角
03

杂文无私敌

屈超耘

这个题目是借来的,它的首创者是杂文家、彭城女侠袁成兰女士。她在《腐败一杂文的公敌》中,曾用了这句响当当的话。因为这句话太好了,我便用它做自己文章的题目。事前没有征得袁女士同意,这是应该告罪的。

杂文,确实没有私敌。一部中国文学史告诉我们,历代浩如烟海的杂文,多是用以讽世喻人的东西。不论是早期的《邹忌讽齐王纳谏》,中唐时韩愈的《杂说》、柳宗元的《三戒》,还是明清时的《卖柑者言》、《病梅馆记》,几乎都和国事、世情、民风有关。这个优秀传统,可以说被今天的杂文家全部继承了。作家为什么要写杂文?说到底一句话:为了疗治社会病。因此,各式各样、形形色色的脓疮、秽水、蚊子、苍蝇、就自然而然地成为杂文的公敌而受到鞭笞、揭露。袁成兰写《梅花奖舞弊案随想》,是为公;吴祖光写批评国贸公司职工素质低的杂文,亦是为公;李升平用杂文揭露湖南省衡东县的阴暗面,完全是主张正义,支持受害的劳模陈永廉,更是为公。截至目前,报刊上成千上万的杂文,(这是个形容词,实际万早已过了)谁能举几例是杂文家在泄私愤?

有人会问,文坛泰斗鲁迅先生的杂文,不是好些都针对他的论敌个人吗?那是不是私敌?答曰:“否。诚然,从表面上看,先生的一些杂文确实是针对某个具体人的。实际上,这些具体人都代表着当时的社会倾向,(当然是恶劣的倾向)他因为要疗治社会病,就只好以他们作为典型而“开刀”了。有皇皇《鲁迅全集》在,谁能挑出哪一篇批评的对象是先生的私敌?就说林语堂罢,大家都晓得他是鲁迅不短时期的好友。只因国难当头,他却高唱什么“闲适”、“灵性”、“幽默”的歌,这才引起先生激烈的批评。最近,有一位叫林谷的作家怀念李霁野的文章,讲到李年轻时特爱鲁迅的散文《朝花夕拾》,有一次,他大胆地问鲁迅,“为什么不多写些像《朝花夕拾》那样的散文,随笔呢?鲁迅先生无可奈何地回答:“我何尝不想多写一些,然而现实是这个样子,我不得不站出来多写些杂文,这是没有法子的哪!”(1997.7.5《文汇读书周报》)这就充分说明,鲁迅先生当年的写杂文,完全是为了公,为了疗治社会病,而不是用它对付私敌。

那么,为什么社会上总是常会发生杂文家受非难的事呢?这是因为:社会病不是无影无踪的虚无缥缈物,它总要通过一定的人、一定的事反映出来。杂文又最讲真实、讲典型、每篇都要通过生活中的人、事、现象予以解剖。响箭飞处,必有所中。于是,那些被击中者,自然会极不舒服,或嗷嗷大叫,或散布流言,甚至凭藉官威向杂文家兴师问罪起来。这里说一件笔者所亲历的事:有段时间,一些企业为使自己的产品获奖,不惜采取送礼、行贿的办法到上边活动,结果市场上金奖银奖很耀眼,产品却稀松得很。有鉴于此,我便写了杂文《省优部优和民忧》,发表在省报上。谁知,文章发表后,我从前曾工作的某地一领导到处砸我的洋炮,说我不该给他们抹黑。原来,不久前他老先生,(不,是她不老女士——这位县上的副领导是女的)恰恰刚到北京活动评奖回来。我告诉和她熟悉的人,我的文章并不针对她,我写时她还未去活动,现在她既然“对号入座”,那就顺她的便,她走哪里,我奉陪到那里。后来,她因为底虚,嚷嚷了一阵没啥作为了,此事算未酿成官司,但作为我自己,确实是做好一切准备的。

当然,尽管杂文无私敌,但我们仍然要求所有杂文家郑重下笔,把握分寸,不能以偏概全,不能滥用“冲”词,特别是点名道姓,要准确而那慎重,不能搞“龙须虎的石头——冒扔”。然这并不妨碍尖锐,杂文永远需要尖锐,须十分泼辣。在做到准确的基础上,再尖锐、再泼辣也不怕。即便是污泥、秽水、蚊子、苍蝇联合起来,布成长蛇阵,也奈何不得杂文家一根毫毛。

大胆地写罢,杂文无私敌,我们何怕之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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