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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版日期:1998年10月28日
经济与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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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化整改措施 理顺管理体制

西安市农村电价整顿工作初见成效

本报讯 为了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及国家电力公司整顿农村电价的指示精神,从今年6月开始,西安供电局对所管辖的农村电价进行了全面的清理整顿,使农村电价大幅度下降,农民负担明显减轻,初步探索出一条适合农村要求的农村电价管理的新路子。

在治理整顿中,他们坚持“严、细、实”的工作作风,采取了自查和互查、明查暗访、定期和不定期、重点查和集中查相结合的形式。局用电处、纪检监察处、宣传部等部门人员分别对直管的市区、户县、长安、闫良、临潼、蓝田等6个供电分局146个乡(镇)电管站、2734个村、5468户村民的电费电价收缴执行情况进行了明察暗访,发现问题及时责成有关部门采取对策。各供电分局向各村公布电价电费收取情况,有针对性地对难点和突出问题制定整改措施。

西安供电局同市物价局制订了一系列强化管理措施,从根本上遏制了农村电价高的势头。他们明确了农村电价的分类结构、结算方式、电费收取规定和电费管理措施,在直管的6个供电分局推行最高封顶限价,实行一县一价,超出封顶限价,农民可以拒付电费,并实行了“三公开”(电量公开、电价公开、电费公开),提高了农村电价的透明度,强化了农村电价的监督管理。

为了理顺农电体制、保障农村电价电费政策得到贯彻落实,他们还建立健全了县、市郊农电管理总站,对乡镇电管站和农村电工实行统一管理,并对乡镇电管站进行了定员、定编、定岗、定责,重新核定了农村电工人数,精简超编人员,降低农村用电成本,从管理体制上为降低农村电价提供了保障。闫良分局农村电工由整改前的823人减少到329人,有效地减轻了农民负担。

在杜绝“关系电”、“人情电”和“权力电”方面,各供电分局对电费实行明码标价,每月定时定点向群众公布,并且实行“村干部、电管人员榜首制”,让群众直接监督,农民拍手称快。户县分局各供电站采取异地检查的办法,对全县20个乡镇108个村1150户进行了检查落实,追回电工截留电费2.28万元,部分地区实行异地交叉抄表收费,打破了村与村之间的界限。闫良供电分局实现了电费微机打票和电费票据入户,有效地堵住了“乱加价、乱收费、乱摊派”和估抄、漏抄等方面的问题,所辖9个乡122个行政村农村电价执行100%合格,到户电价全部降到0.48元/千瓦时,较规定最高限价0.52元/千瓦时下降4分钱。

在深入开展全市农村电价整顿中,为了防止整顿后的农村电价反弹,巩固整顿农村电价的成果,各供电分局还聘请了有事业心、责任心的代表做电价监督员,他们中有各级人大代表、乡村干部,又有农民群众,每月召开一次例会,不定期进行检查。蓝田电力分局还设立了意见箱、监督举报电话,接受群众批评监督。

(张文元 赵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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