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版导读
陕西基本单位结构存在问题亟待解决
改革开放以来,我们陕西省国民经济步入了快速发展的新时期,全省企业、事业、机关团体等各类社会基本单位逐年迅速增加,结构发生了深刻的变化,以公有制经济为主体、多种经济成份共同发展的经济格局初步形成。基本单位普查结果也表明,我省社会经济单位结构存在着一些比较突出的问题。
(一)、产业活动单位中非营利性单位比重过大,表明经济市场化水平还很低。1996年产业活动单位中,以营利为目的产业活动的单位10.16万个,占全部产业活动单位的45%;非营利性产业活动单位12.34万个,占55%,比重过高。
(二)、机关团体单位过多、冗员问题突出。普查结果显示,全省国家机关、政党机关、社会团体法人单位4.77万个,居国民经济十六大行业首位;从业人员57.29万人,占9.6%,其中,国家机关9741个,党政机关1300个,社会团体1824个,基层群众自治组织34838个。国家机关从业人员达到33.8万人。
(三)、地区分布不平衡,陕南、陕北单位比重过低。全省法人单位中,关中110765个,占58%;陕南46414个,占24%;陕北34605个,占18%。分十个地(市)看,西安市占23%,宝鸡市占12%,咸阳市占11%,渭南市占10%,铜川市占3%,汉中市占11%,安康地区占7%,商洛地区占7%,延安市占8%,榆林地区占10%。
针对全省基本单位结构状况和存在的主要问题,加快陕西经济社会发展,必须深化改革,扩大开放,加快建设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步伐。一要认真落实十五大精神和省委、省政府《决定》,加快所有制结构改革和非公有制经济发展;二要大力培育市场机制,推动企业经营发展,提高企业单位和营利性单位比重;三要努力实现经济增长方式转变,推动集约经营和规模经营,提高大中型单位比重;四要搞好政府机关和事业单位改革,降低机关、事业、团体单位比重;五要加快陕南、陕北经济开发,促进全省经济持续快速健康发展。
(综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