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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计委发出通知重申
基本建设项目设备采购必须招标
本报讯 省计划委员会日前就招标管理工作专门发出《通知》。
《通知》明确指出,要进一步加大建设项目设备招标的工作力度。从今年开始,省重点建设项目和大中型基本建设项目的设备采购必须通过招标方式择优选定;国有单位和以政府投资为主的基本建设项目,单台设备在10万元以上,同类设备在30万元以上的,都要实行招标采购。各地市计委、省行业主管部门要切实加强对此项工作的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纠正。《通知》强调指出:设备招标必须坚持以项目法人为主的原则,由项目法人依法组织实施。项目法人因缺乏某些专业技术力量或不具备相应的资质条件不能组织招标的,由其委托具有相应资质招标代理机构组织招标。项目法人组织招标和委托代理机构组织招标时,按项目管理权限,应有基本建设综合管理部门和项目主管部门参加并接受其监督。为了确保设备招标廉洁、公正,应邀请项目主管上级监察部门参加评标工作。 (计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