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版导读
企业产品应有文化味
苟飞燕
报载,广州一家蚊帐厂,产品一度大量积压,后来该厂将蚊帐改成“壁画”和“宫灯”的形式,瑰丽大方的壁画和雍容华贵的宫灯相结合,使该产品显现出独特的“文化味”,投放市场后十分抢手。无独有偶,浙江某厂开发研制的“东方魔镜”,开始销售艰难,后来厂方根据不同地域风情,不同宗教信仰、不同民族习惯,而设计出万里长城、大小熊猫以及具有西湖风光的多种魔镜背面图案,这种浓厚的文化味迎合了不同消费者的心态,厂方经济效益大增。
蚊帐还是那个蚊帐,魔镜还是那个魔镜,只因为他们让企业的产品具有了一些文化特色,便一下成了市场的“宠儿”。由此表明:产品的文化味,是一种无形的财富。它可以转化为产品的有形价值,使产品具有物质与精神的二大属性,并使之增值。
然而,目前,我们有些企业生产的产品,往往缺少的正是文化品味,不是品种显得单一,就是单纯注重产品的实用性,灵气显得不足。随着人们生活水平和审美情趣的提高,对产品的要求越来越多,既要重视它的实用性,又要看它所蕴含的文化价值,文化品味若上不去,其置身于市场的竞争力就必然不足。因此,一个企业要想使自己的产品在市场中立于不败之地,就必须在开发产品的时候,多注入一些“文化灵感”,让产品具有“文化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