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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版日期:1999年05月06日
维权之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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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警惕市场“陷阱”

近年来,一些不法之徒看中企业病急乱投医,急需“订单”的迫切心理,想方设法,巧立名目,通过以假乱真来达到诈骗企业财物的目的,而企业往往在经济利益受损时才大呼上当受骗,使扭亏摆困工作无疑又“雪上加霜”。

纵观不非分子行骗作案的手法和特点,大致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假借购销业务,骗取回扣。外地一些违法分子(团伙),利用乡镇、私营及中小型企业销售政策灵活的特点,以索取回扣作为签订合同的交易条件。一旦回扣到手,便溜之大吉。如某塑料厂好几个月没有开工,正急巴巴等“米”下锅。这时正好一河北客商打来求购电话声称要订购数十万元的合同,但明确要求3万元回扣,该厂厂长满口答应了对方要求,派人去河北签订合同并送去了3万元回扣。一个月后,厂长发现预付款迟迟未到帐,才觉得其中有诈,经实地查询,对方早已人去楼空。

2、打着中介幌子,骗吃骗喝,白拿白要。在实施诈骗当中,有些不法之徒,以XX中介机构的身份给企业介绍客户为名,草签购销意向后,声称用户资金还未到位,暂时不能签定合同。企业不忍丢掉这次“商机”,请吃请喝迎来送往,与中介机构保持“良好”关系。据北京警方破获一起假借中介机构来行骗的犯罪团伙,其一年的非法收益在百万元以上。

3、虚构项目标的,骗取保证金。不法分子临时租赁场地、办公地点,虚设业务标的,骗取企业信任。一旦合同签订,财物到手,马上就隐匿消失。某皮包公司租用一幢高档豪华写字楼,宣称给国家某大型工程或国内某著名企业招标配套单位,诱骗多家企业与其签定合同,并交了预付款或保证金,得手后逃之夭夭。

4、以发包加工合同为诱饵,进行金融诈骗。不法分子出具虚假的委托书、信用证、(或将要到期的信用证)、订单等取得承揽者的信任后,在汇票、信用卡等结算业务上作手脚,使企业损失惨重。上海某丝绸厂承揽一纺织公司的一批加工业务,完毕后,该纺织公司总经理和承揽方商量,想请其帮忙,相互对开几张商业承兑汇票,调些头寸。为了表示自己的诚心,纺织公司开出远远高出加工费的商业承兑汇票共2000万元,而只要求对方工厂开出1200万元商业承兑汇票,期限为6个月。厂长承揽业务心切,心想对方开出的汇票金额高出自己开给对方的汇票金额,也就轻率许诺对方要求。双方在一天这内对开金额不等的商业承兑汇票。谁知汇票到期,工厂发现对方已将商业承兑汇票在几家银行贴现,把1200余万元全部提走,而对方开给自己的商业承兑汇票全是空票,这时才大梦初醒。

以上案例,其中的教训是深刻的,从中可以看出,企业上当受骗,不法分子屡屡得逞的原因,主要在于企业普遍警惕性不高,自我保护意识不强,稳健经营的观念还不到位,同时,对市场信息的处理失真,手段也比较落后。目前,在经济领域的诈骗活动已呈职业化,智能化、国际化趋势的大背景下,企业加强现代经济、金融法律法规和新科技知识的培训以及商务谈判、签订合同、交货、结算等一揽子营销实务的培训,显得十分迫切也十分必要。 (霍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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