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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版日期:1999年05月19日
社会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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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我们沉浸在逍遥自在的幸福中时,“车祸”一发生了,我当时没有多大能耐帮工友治伤,却将幸福让给了他。

记忆中的一次“车祸”

青年时代的故事大多都忘记了,唯有一件事在我脑海里记忆犹新。

那是发生在1978年4月陈家湾村的一次“车祸”事故,确切地说是人力推的架子车“车祸”。当时,轿车在乡下人心中还是个梦。偶尔经过几趟解放、跃进、延安牌卡车,人们要跟着汽车赛跑一阵,直至汽车扬起的尘土消失才坐下休息,现在想来令人好笑。

1978年元月,我刚满17岁,生产队嫌我劳力差,派我到东坪公社松林大队修公路。一批十七、十八岁的小伙子到一块格外热闹,扒汽车、摔跤,游泳别有一番情趣。4月份,毛路面出来了。我们这伙不安份守己的小伙子就接连给连长、指导员出麻烦,今天坐架子车轮子,明天用架子车对着“开火车”,尽管连长、指导员再三强调不准“开土火车”,可放工以后,我们几个爱玩的推着架子车飞跑,拐过弯就用四辆架子车连接起来,六个青年一个掌握车头方向,我和其余四人坐在后面车箱上,一路歌声一路欢笑,飞也似地回到宿舍。谁知好景不长,当我们还沉浸在逍遥自在的幸福之中时,意外的“车祸”发生了。车子在一塌方处翻到两米深的河中,幸好河中没有石头,全是沙子,但我们六人都不同程度地受了伤,我只是手被擦破了点皮,重伤者是掌车头的人,他右手腕被车把子砸成骨折。翻车后,我们轻伤者抓紧抢救,抬车子的,救人的,10分钟就处理完了事故,个个担心受处罚,然而,连队终于处罚了,结果是:不论重伤还是轻伤都必须上工地干活。受轻伤者无所谓,手腕骨折的却无法劳动,于是,连长让我和受重伤者到蔡玉窑粮站帮一名老大爷拉粮,这活相对轻松。从窑镇粮站出来,我们三人拉着700斤面粉,顶着烈日,汗如雨下,尽管我不让重伤者拉,一个人拉车翻越山岭,让工友跟在后面。但看到他手痛的样子,我心情并不好受,只把“车祸”留给我们的教训和伤痛,融入脚下的路。

这件事已过去21年了,现在想起来,仍值得回忆,因我当时没有多大能耐帮助工友治伤,最起码我把“幸福”让给了他,给自己留下了顶着烈日拉车翻岭的苦差事。 (何有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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