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版导读
陕西龙门钢铁总厂俩月连发4起死亡事故
是“未放鞭炮邪门啦”还是似抓不管随意干
本报讯 陕西龙门钢铁总厂从今年3月13日至5月11日,在不到两个月的时间里,接连发生了4起生产安全事故,造成5人伤亡,2人一氧化碳中毒,直接经济损失达25万元。这一起起生产安全事故给人们留下了深刻的反思和惨痛的教训,也使该厂不景气的经济更雪上加霜。
3月13日14时10分,该厂“三废办”在废料磁选过程中,1名职工在下料口搅料时,将钢钎掉入料口内,在拔钢钎时,不慎滑入下料口,废料将其埋住窒息死亡。
4月11日11时30分,烧结分厂相关的煤气管道压力大幅度波动,造成28m2烧结机高炉煤气水封被击穿,煤气突然泄漏,导致煤气扩散漂浮至处于下风向的民工作业区域,造成2人死亡,2人一氧化碳中毒。
5月1日凌晨3时47分,焦化分厂2号侧装机在行走过程中,侧装机与捣固锤相遇时,将滞留在操作平台上的1名职工挤压死亡。
5月11日9时15分,厂运输公司车队,在转运煤过程中,因煤垛积压时间较长,硬度较大不易挖开,该队负责人安排职工掏眼爆破,在掏眼时,煤垛发生坍塌,将1名未来得及躲开的职工埋住,窒息死亡。
在短时间里,该厂事故频发,引起了地方党、政、工的高度重视,他们当即组成事故调查组到该厂进行现场勘察,调查取证,研究分析事故发生原因。目前,事故原因基本查明:一是安全生产管理混乱,安全生产责任制不明确,作为安全第一责任者的厂长,因病长期未能在岗。企业不符合生产实际的安全管理体制未能及时进行调整,安全生产管理没有落实责任;二是没有形成安全生产管理体系,有的分厂安全第一责任者还不是该厂的安委会成员,有的车间班组里没有安全员,无人具体抓安全,职工干活时是“想咋干就咋干随意啦”;三是安全措施不落实,安全基础工作薄弱,制度仅停留在纸面上;四是安全教育抓得不紧,没有做到人人讲安全,时时抓安全,树立起安全第一的思想。
调查组在调查的几名职工中,当问厂里是如何进行安全教育的,回答是领导让我们干活时小心点。问到一名分管安全的副队长时,他也说不清楚,含糊其辞,强调自己的记忆力差。更让人费解的是,一位厂里的领导说:“发生这几起事故是邪门啦,可能是过节时厂里没有放鞭炮,我们总不能每个领导都跟到职工后面检查安全吧!”在领导的“带头”下,居然该厂一些人也信这么一说,真是荒唐可笑,蒙昧可恨,拿职工生命打“呼隆”。 (渭权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