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日前通过新闻媒体向社会宣布:对那些进入执行程序的债务人法定代表人,今后将明确限制他们:不准乘坐小汽车。不准住别墅型住宅,不准出入高级消费场所进行每次超过千元的消费。不准出境旅游。 (据《工人日报》5月19日)
生活中更多的是,对那些尚未进入执行程序的债务人法人代表,他们花天酒地、挥霍浪费,又该怎么办!? 点评 严天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