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在《价格法》实施一周年之际,渭南市临渭区物价局加强对全区职工物价监督组织的指导,促进职工价格监督工作的规范化、法制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之有关规定精神,经充分论证、研讨后,给区职工物价监督检查总站发了《行政执法委托书》,委托区职工价格监督组织处理“临渭区境内的国营集体、个体工商户门店、摊点、农贸集贸市场的价格违法行为。”(物价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