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工人日报 上海市委组织部日前就党政机关处、科级领导职务试行任期制提出意见。
据悉,上海市各级党委、人大、政府、政协、法院、检察院机关,以及工会、共青团、妇联等人民团体机关担任处、科级领导职务,法律法规未规定任期的干部,均属试行任期制对象。
处、科级领导职务的任期为3年左右。试行任期制的干部在规定的任职年龄内可以连任,但在同一职位连续任职一般不超过两个任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