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版导读
就在普遍推行厂务公开制度的今天,宝鸡市五交化总公司却将未经职代会审议通过的家属楼售房方案强行予以实施,由此引起该公司职工的强烈不满。他们呼吁——
不能如此无视职代会的职权领导岂能想咋分房就咋分房
宝鸡市五交化总公司的家属楼售房方案在连续两次未获公司职代会审议通过的情况下,竟于近日被该公司领导强行予以实施。此事在公司内部引起了强烈反响,广大职工纷纷表示不满。
据职工反映,今年4月9日公司领导班子将草拟的家属楼售房方案提交职代会讨论。职工代表对方案中的总经理个人要掌握5套房子和领导干部加高分这两条内容意见很大,认为总经理留房不符合企务公开的精神,给领导干部追加过高的职务分也不符合公司连续多年严重亏损的现实情况。因此在最终表决时,职代会以压倒多数否决了售房方案中的这两条条款,方案因而未获通过。
10月15日,公司领导班子将一份对原方案稍加修改的售房方案再次提交职代会审议。但还是没有一个职工代表对这个新拟的方案表示同意,致使职代会一直开到中午12点多。主持会议的工会主席高长发在明确讲了“方案没有通过”后,宣布散会。然而未被职代会表决通过的售房方案却于10月19日以公司文件形式下发执行。
公司工会办主任方喜凤对记者说,在得知这一情况后,市总工会曾于10月21日给公司工会打来电话,希望售房方案能暂缓实施。公司工会遂将市总工会的意见通过公司党委转达给了总经理寇新春。可公司行政不仅没有任何答复,反而依然我行我素。
更令人奇怪的是,五交化总公司关于实行企务公开制度的实施意见就是在10月15日的职代会上被一致通过的。可实施意见下发没有几天,未获职代会通过的售房方案就突然出台执行了。
职工代表张晓光认为,公司行政领导的行为已侵犯了职工依法参与企业民主监督、民主管理的权力,损害了广大职工的合法权益。另外一些职工代表则认为,公司行政的做法违背了《职工代表大会条例》,是无视职代会制度、职代会职权和其它民主管理制度的错误行为。
当记者就此问题采访总经理寇新春时,寇总经理答复道:“职代会意见分歧,就是再开十次八次职代会,方案还是通不过。行政上因此决定售房方案不再通过职代会,直接下发执行。”
然而,这套以公司文件形式强行下发的售房方案却由于广大职工的抵触情绪至今仍然难以真正实施。看来,问题的症结并不在于“职代会意见分歧”,而在于售房方案是否合乎民情民意,公司的行政行为又是否合乎法定的民主程序。对于此事,本报将继续予以关注。
本报记者辛国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