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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版日期:1999年11月25日
维权之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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维权不要忘了工会干部

江苏省高邮市布厂原厂长凌振安利用职权将该厂全部织机设备卖光,引起工会及全厂上下的反感。厂工会主席童永平坚持原则,履行职责,使凌振安在职代会改选厂长时被免职。凌为此恼羞成怒,雇用两名凶手于10月8日将童永平砍成重伤。日前,这一雇凶伤人案告破,凌振安对其罪行供认不讳。

凌振安必将受到法律的严惩,这是不容置疑的。但从报上读罢这则消息,不禁联想到“要维护工会干部的合法权益”这一话题。

笔者从事工会工作已近20年,耳闻目睹企业工会干部因坚持原则,伸张正义,积极为职工群众说话办事而得罪行政领导遭到打击报复的事不少。而有关部门及其领导听之任之,甚至袒护犯有过错的行政领导的现象也并不鲜见。一些工会干部从心底里发出了“我们应该维护职工群众的合法权益,但谁来维护我们的合法权益”的呼声。还有的工会干部因心寒而不得不转行干其它工作,离开了自己热爱的岗位。

只要正义在手,就不怕打击报复,我们的工会干部应该如此。但我们的上级党、政部门,特别是企业的主管部门难道不应多为工会干部的处境着想?工会工作是企业整个工作中极为重要的一部分,在深化改革中尤为如此。各级党委、政府及上级工会要积极支持企业工会为职工群众说话办事,同时要关心基层工会干部的思想、工作和生活,帮助他们解决工作、生活中的困难和问题。而一旦他们因坚持正义遭到打击报复,更应旗帜鲜明的维护他们的合法权益,严肃处理打击报复者。唯其如此,工会才能履行职责,发挥应有的作用。(谭贤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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