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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版日期:1999年11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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让“伪劣”无立足之地

报新华社电 国家质量技监局日前确定加大质量监督工作力度,让生产不合格产品的企业在市场上无立足之地。

据了解,今后,在国家监督抽查中产品质量不合格的企业,当年不能得到任何生产经营性的奖励和先进称号,企业的主要负责人不能评劳模、不能记功授奖,不能授予任何生产经营性荣誉。这些企业中,如已获得认证证书或生产许可证证书的,要暂停证书的使用,企业必须认真整改。复查仍不合格的企业,有关部门将依照法定程序免去其企业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的职务,并予以公告。对产品质量问题严重的企业,质量技监部门将建议银行停止流动资金贷款,依据有关法规予以经济处罚,并提请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吊销营业执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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