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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版日期:1999年12月16日
社会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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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硕鼠”看粮仓私卖千吨粮

岐山县安乐粮食购销公司经理被收审

本报讯 置国务院有关粮食购销的政策于不顾,岐山县安乐粮食购销公司经理刘秀英胆大妄为,借给职工放假之机,私自将库存的小麦129万公斤卖掉,获得赃款175.5万元,现已被宝鸡市检察机关依法收审。

今年9月初,中国农业发展银行岐山县支行驻安乐粮食购销公司的信贷员反映,8月中旬以来,他到该公司进行检查时,经理刘秀英多次以薰仓为由,不让其检查库存粮食;他要查帐务时,刘谎称会计有病,不让检查帐务;检查现金库存时,刘又以出纳外出为由拒绝检查。县支行当即组成检查组,由业务行长带队,对该公司进行了突击检查。

检查组进驻该公司后,刘秀英又处处设置障碍,阻挠检查组工作。检查组发现了问题的严重性,坚持在当天进行了检查。经过检查,发现该公司一号仓库存放的129万余公斤小麦被销售一空,其价值169万元;在帐务检查中发现,会计帐务记载销售帐仅有35万公斤、价值47万元,其余94万公斤、价值达121万元的粮食下落不明。对刘秀英进行查问,她拒而不答,后检查组从职工口中得知,在今年的8月13日、14日、15日,刘秀英采取给职工放假的手段,然后再将有关人员接回,在未与任何人商量的情况下,私自将库存小麦卖出,购粮单位、价格及货款回收全由她一人掌握。

安乐粮食购销公司经理刘秀英利用职务之便、逃避银行监督、私自销售粮食、销粮收入175.5万余元不入帐的做法已严重违反了国务院《粮食收购条例》的有关规定,被检察机关依法收审。刘秀英被收审之后,在岐山县政府及粮食主管部门的大力协助下,农发行岐山支行已全部收回销粮资金,未造成收购资金的损失。

本报记者田勇刚阎瑞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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