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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版日期:1999年12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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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纪委副秘书长指出——

新闻监督权不容侵犯

据中央电视台报道中纪委副秘书长林文肯表示:有干扰破坏舆论监督的行为,对违纪的党员干部给予党纪政纪处分;对于触犯《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的给予治安处罚;对构成犯罪的追究刑事责任!

 在新闻报道中,批评社会上的不良事物,揭露各种腐败现象的批评报道是其中的一个重要方面。这种舆论监督的形式不仅得到党和国家的高度

视,也受到了人民群众的普遍欢迎,但是新闻记者在采访中常常会受到

种形式的阻挠甚至血淋淋的危险。有的阻挠是采取收买的办法。还有的阻挠则是采取暴力手段。

据法律专家介绍,新闻界行使舆论监督也就是行使人民的民主权利,所当然要受到法律的保护,而新闻记者的采访和拍照更没有构成侵权行为。侵犯肖像权的侵权行为有两个构成要件,一是未经本人同意,另个以营利为目的。新闻采访并不是以营利为目的,它是新闻工作者的权利,同时也关系到人民的了解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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