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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版日期:2000年01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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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批评报道促成一桩好事

城固机砖厂下岗工舒了一口气

县财政一次拨清该厂所欠下岗职生活费

本报讯 城固县委、县政府重视下岗职工基本生活保障,年关临近,他们一次性拨付13.6万元用于解决该县机砖厂欠发下岗职工的基本生活保障金,该厂228名下岗职工终于舒了口气。

本报1999年11月2日,刊发《减发下岗人员基本生活保障金做法欠妥》一文,反映城固县机砖厂228名下岗职工从1999年5月开始不能足额领取下岗基本生活保障金。此事一经披露,城固县委、县政府领导高度重视,立即召集财政、劳动、经贸等部门负责人对此问题进行了分析研究,并从上述部门抽调人员组成调查组。经查,城固县机砖厂欠发下岗职工基本生活费的主要原因是:该厂未严格执行《陕西省国有企业再就业服务中心管理办法》的规定,未将收取的1C万元承包费首先用于下岗职工基本生活保障,使企业负担的三分之一资金落空,形成基本生活费欠发。 

针对上述情况,考虑到企业实际困难,县上决定:对应由该企业负担的三分之一费用全部由县财政一次性解决;企业过去欠下岗职工的13.6万元生活费由财政一次性拨付,予以补发。县上要求,各有关部门要引以为戒,切实重视和做好下岗职工基本生活保障工作。

值班编辑35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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