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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版日期:2000年01月20日
维权之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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私人包工负责人工伤待遇如何支付

百事通先生:

我有一个亲戚和其所在单位签订了承包合同,在工作过程中发生工伤,对其如何享受工伤待遇,本人和单位发生争议。请问,像这种情况,其工伤待遇应如何享受?

宝鸡王蕊

王蕊同志:

现对你提出的问题答复如下:

根据劳动部办公厅《关于私人包工负责人工伤待遇支付问题的复函》[劳办发(1995)11号]意见:如果私人包工负责人是发包单位的职工并属于合法承包者,其工伤待遇由发包单位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如果私人包工负责人与发包单位没有劳动关系而只订立了经济承包合同,若经济承包合同中对其工伤问题有明确的约定,则按照合同执行;若经济承包合同中对其工伤问题没有约定,则由其本人负责。

据来信所谈情况,你的亲戚是单位的职工,故应按前一条意见由所在单位支付其工伤待遇。

百事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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