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版导读
《个人独资企业法》圆你老板梦
在新千年曙光到来的时刻,我们迎来了九届人大通过的《个人独资企业法》颁布与实施。这对百姓来说,意味着什么?对下岗者来说,又意味着什么?
众所周知,八届人大颁布《公司法》规定,私营企业雇工必须在8人以上,工商注册资本金几十万不等,申办执照搞生产的不能搞加工,同样搞加工也不能再搞流通等等。可见在当时受投资自由的限制个人办厂搞企业之艰难。据上海的一份调查报告显示,有80%的人想当老板!换句话说,此前不是人们当不起老板、不想当老板、而是老板太遥远。
如今《个人独资企业法》的出台,不再规定注册资金的多少,从简办理各种手续,为国人圆上“老板梦”。事实上,不规定注册资本金下限是国际上通行做法:在德国注册只须五万马克,相当于一个员工两三个月的薪水;美国设立企业只须缴纳60~800美元的登记费就可注册,有些州甚至可以采取邮寄方式进行注册。在知识经济蓬勃发展的今天,网络化,全球经济一体化蕴运而生,不少投资人最大的财富已不再是钱袋子里有多少票子,而是他们所拥有的知识和掌握的技术,也就是观念与资本的结合。尤其是我国经济处在一个飞速发展时期,国有企业深化改革,产业结构面临调正,国家适时推出《个人独资企业法》,折射出政府对加入WTO与国际接轨的又一举措,也折射出国家对个人投资开办独资企业的鼓励。
在机遇与挑战并存,希望与困难同在的今天,对国家来说,公民投资办厂搞企业亏了是自己的,赚了是个人的,纳税为国家作贡献,可谓利国利民。对个人而言,如果大家都不想当老板去雇人,而等着别人来雇自己,失业现象就不可避免。因而不管你现在是求学、经商、还是从政,你完全可以开始一种新的人生。从这个意义上讲,由过去“为别人打工”过渡到现在人均5000元存款“自己当老板”成为可能,不仅为普遍百姓增加了创业机会,而且为全国平均每天4000多位下岗者再就业提供了更为广阔的领域。 成相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