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工人报官方网站 | 陕工网首页 今天是
跟帖评论自律管理承诺书  不良信息举报电话:陕工网(029-87339475)
出版日期:2000年03月02日
维权之页
03

“蹦的”运售液化气,太危险!

编辑同志:

液化气作为一种卫生、方便的能源,近几年被广泛使用。然而,目前笔者在一些矿区见到的现象却令人担忧。

一些“蹦的”车主将换液化气罐作为自己的经营主项,开着满载液化气罐的机动车在矿内生活区穿梭来往。由于他们服务热情、灵活,许多住户为节省时间,便不到正规站点去换气而找他们办理。殊不知,当装满液化气罐的机动车摇摇晃晃地高速奔驰在路上时,就已经给路人留下了不安全隐患。

这种无任何安全装置及运营许可证的运输车辆之所以在矿区出现,原因之一是人们对其危害性认识不足。液化气易燃、易爆,为了安全,我国对其制定了严格的管理办法,从运输车辆、运输时间、所经路线到运输人员都有严格、具体的要求,绝不许非法车辆运输经营液化气罐。

在此,笔者呼吁有关管理部门,尽快采取强硬措施,制止“蹦的”拉运售换液化气,以防引起泄露爆炸事故,伤人害命。

蒲白矿务局王惠武

放大 缩小 默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