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工人报官方网站 | 陕工网首页 今天是
跟帖评论自律管理承诺书  不良信息举报电话:陕工网(029-87339475)
出版日期:2000年03月22日
头版
01

西安电信局认为

我们是按国家标准收费

本报讯 (记者柳江河)5名专线网民因资费问题将西安电信局告到法庭,西安电信局有关方面认为:电信局收费是按国家有关部门颁布的标准和办法进行的,并非出尔反尔。

西安电信局经营处负责人告诉记者,他们收费是按国家信息产业部、省邮电管理局的有关文件执行,并非擅自决定。

该负责人说:当初,为了开发新的业务,专用线的收费价格比较低。1999年2月5日,国家信息产业部以(1999)134号文发布了新的收费标准。省邮电管理局、物价局、发出(1999)28号文,要求各地对没有按照规定执行的不规范资费行为进行纠正。在这种情况下,西安电信局也发出通知,停止163/169专用电话的受理,并对现有的专用电话进行妥善处理。其中第二条为:选择保留电话且属同名同址第二部电话和退初装费转为普通电话,并在有关媒体刊登了公告。1999年9月30日,国家信息产业部以(1999)902号文发出《关于调整部分电信资费标准的通知》,对网上收费又有了新的调整。10月26日,省邮电管理局又下发了374号文,要求各地市电信局遵照执行。为此,500多名用户中,绝大多数都按国家的收费标准,办理了有关手续。

这位负责人说:电信资源是国有资产,电信收费的价格也是由国家计委和信息产业部代表国家共同制定的,并在全国范围执行,是行政法规,必须执行。

当这位负责人得知5名网民已将他们起诉到法院时,这位负责人说:我们只好在法庭上以法律为依据,用事实说话了。

放大 缩小 默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