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版导读
店小春常在
——记省医院职工消费合作社
一个只有3名工作人员的小店,在两年多的时间内,始终把职工的利益放在首位,真心实意地为职工群众办实事,解决他们的后顾之忧,以春风暖心般的优质服务赢得职工的欢迎,也得到了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省总工会主席刘枢机的赞扬。这个消费合作社就是省人民医院职工消费合作社。
省医院职工消费合作社是1997年11月成立的。两年来,在院领导和院工会梁民合主席的指导和支持下,职工消费合作社把“维护职工群众的基本经济利益,解决职工的后顾之忧,为职工群众提供货真、价廉的生活必需品”作为经管方向,立章建制,制定出适合医院实际情况的各级人员岗位职责等八项规章制度,形成职工参与、职工管理与监督的运行机制,使最初人社职工达到800人。在实践中,他们根据省总社的要求,对所购货物实行归口管理,省总社有的货物,就从总社进,其余货物,坚持跑源头,依靠广大社员拓宽进货渠道,降低了成本,又保证了质量。退休的老职工王师傅说:“有了消费合作社,我们不出院门就能买到称心如意的商品,而且价格比市场上便宜,质量还有保证。”在采访中了解到,职工消费合作社最大的优点是让利于职工,方便职工,而且没有假货,从而赢得职工及患者家属的欢迎。原来没有人社的职工纷纷要求人社,到目前为止,人社人数已增加到1356人,医院的职工基本都入了社。同时,他们还为患者提供服务,实行两种价格,虽然患者购物略高于职工,但仍低于市场,也赢得了患者的赞许。 本报记者阎冬田勇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