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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版日期:2000年03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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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商引资岂能事先下“计划”?

在西北某地,离一个大型招商洽谈会开幕还有10天,当地媒体纷纷发出消息:市政府已确定洽谈会的成交目标,引进外资、内资及贸易成交额都一一订出了具体数字,并且“已落实到参展的部门和企业”。

这样的事情近年来已屡见不鲜。按理说,搞一个活动前,按项目可行性分析的办法预测一下收益或为表示把事办好的决心而订一个目标,都是无可厚非的。问题是,如今不少地方是为了出政绩或给活动“壮声势”的需要,而事先主观地预定一个数字,再作为必须完成的定额层层分解到各部门和企业。此时,参展项目还在作最后筛选,与会客商多数还没到会,参展的项目是否符合客商的兴趣,符合国内、国外哪类客商的需要,都还是未知数。这“定额”的可行性也就可想而知了。

据记者了解,在一些招商活动中,不少部门和企业为了完成上面下达的成交任务,有的把会前已经谈成甚至已投入运营的项目拿到会上再签一次合同充抵成交额;有的只求眼前能签约,会后根本无法保证履行;有的明知所接待的客商是借机混吃混喝的“骗子”,却不敢说破,只求对方能签份假合同对上交帐。

一个企业负责人告诉记者,做生意并非儿戏,一个项目的洽谈往往需要经过几个月的调查、测算和你来我往的谈判。短短几天会期,许多项目只能初步引起客商的兴趣。真正的投资者会在会后继续接触、了解和洽谈。而政府部门只图速效,强求企业几天内拿出洽谈成果,甚至提前下任务,只能助长弄虚作假的习气。

招商引资,重在实效。只要拿出来的项目有吸引力,投资软硬环境不断改善,肯定能够如愿地“招财进宝”。但是,市场经济条件下的招商引资活动不能靠下“计划”来完成。否则,招商会上成交额年年增长,会下履约率却低得可怜,最终可能会错过经济发展的大好时机。

新华社记者 吴锦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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