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版导读
拐卖妇幼嫌犯请快自首
五月底为宽大最后期限
本报讯 为了严厉打击拐卖妇女儿童犯罪活动,近日,我省公安、司法等部门联合发出通告,要求涉足此项犯罪的嫌疑人尽快投案自首,今年5月31日是投案自首争取宽大处理的最后期限。
据了解,在近期开展的“打拐”专项斗争统一行动中,我省公安机关共破获拐卖妇女儿童案件234起,抓获人贩285名,解救被拐妇女儿童573名,沉重地打击了犯罪分子的嚣张气焰。然而仍有少数犯罪嫌疑人怀着侥幸心理,无视“打拐”的威严,东躲西逃,企图躲避严打。为此,省公发厅、司法厅等有关部门联合发出“打拐”《通告》,通告指出,对于那些有拐卖妇女儿童犯罪行为的嫌疑人,因涉嫌拐卖妇女儿童犯罪被依法逮捕、刑事拘留的在逃人员及非法收买被拐卖妇女儿童的人或其他在逃人员,在通告发布之日起至2000年5月31日前到公安机关投案自首。在期限内主动投案自首,如实交待拐卖妇女儿童犯罪事实,积极协助公安机关解救被拐卖的妇女儿童,或者检举揭发和立功表现的嫌疑人,将视其情况依法给予从轻、减轻,或免予刑事处罚。对执迷不悟,愈期不投案自首的将依法从严惩处,对包庇,藏匿、雇用拐卖妇女儿童的犯罪嫌疑人的任何单位和个人将依法从重处理。《通告》还对举报,并为抓捕嫌犯提供帮助的人的奖励进行了说明。
本报记者阎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