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版导读
澄城县尧头斜井多经公司煤矿发生重大瓦斯爆炸事故,10人死亡,现已基本查明这是一起重大责任事故——
领导请谨记:人命关天
澄城县尧头斜井多经公司煤矿发生重大瓦斯爆炸事故(见本报三版4月13日报道),造成10名矿工死亡,直接经济损失30万元。这起事故给企业、职工及各级政府领导又一次敲响了警钟。
这家煤矿是1996年2月动工兴建的,于1997年6月正式投产,并领取了采矿许可证。1998年10月开始申办煤炭生产许可证。目前,全部申办材料已通过审查,属继续整顿等待验收的矿井。该矿现有职工68人,其中井下工人50人。年设计能力为3万吨,采用一主一风两个立井开拓,主立井深217米,井筒直径2.4米,机械通风。
事故发生后,省、市、县有关人员进行了调查分析:由于矿井通风不良,西大巷正头长时间积聚瓦斯,一工人违章吸烟是造成事故发生的直接原因。
由于该矿井为自然通风,井下一些工作地点采用局部扇风供风,矿井整体通风不良,发生事故的西大巷正头属独头盲巷,扩散通风达40多米,且西大巷为一倾角达12度的斜巷,容易发生瓦斯积聚。事故发生后,调查人员在井下勘察时,发现井下各巷道有烟盒、烟头及香烟,特别是在西大巷的北二巷口,发现一条裤子里装有香烟一盒和打火机一个。
酿成这次重大事故的间接原因是,矿井安全管理十分混乱,矿长违章指挥,致使工人在无安全保证的条件下冒险作业,违章蛮干。
该矿井通风系统不完善、井口检身形同虚设、井下吸烟时有发生、电器失爆严重,白炽灯照明、明刀闸,无专职瓦检员按规定检查瓦斯。该矿井安全管理缺乏有效监督检查,尧头斜井煤业有限公司和多经公司以包代管,对事故矿井制订生死合同,只收费,不管理。当地政府及行业主管部门给事故矿井曾多次下发停产整顿通知,在矿井拒不执行的情况下缺乏有效措施。
综上所述,这次事故是一起重大生产责任事故。
今年3月11日,江泽民总书记就安全生产问题作出重要批示:“这样的事故已发生多次了,我们也作过多次批示,但同类事故仍不断发生,令人十分痛心。我相信有关部门也一定已有规定,问题是没有得到认真落实。值得有关部门深思。……通过这件事,也要看到反腐败是很具体的,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不能允许只要有钱赚,就可以危及人民的生命安全。”读着江泽民同志的这段批示,各级党委、政府和各行业主管部门、企事业单位的领导同志,要从讲政治、保稳定、促发展的高度和对人民群众生命极端负责的态度,始终把安全生产这个人命关天的大事放在心上、抓在手上,真正把安全生产工作作为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的大事来抓,坚决杜绝各种责任事故的发生。 本报记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