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版导读
“绯闻”的折磨有了新动态
袁振兴关于名誉侵权的起诉被驳回
本报讯 本报在3月22日刊发的《‘绯闻’的折磨》一文中,所述袁振兴状告中国农业发展银行渭南市分行(以下简称渭南市农发行)名誉侵权一案最近有了初步结果。渭南市临渭区人民法院作出民事裁定,驳回了袁振兴的起诉。
原告袁振兴诉称,1999年8月10日,被告渭南市农发行在召开的会议上,当众宣读了一份“袁振兴嫖娼问题的调查报告”,据此建议开除袁的党籍和公职。原告认为,被告以虚构的事实贬低了他的人格和尊严,已构成对名誉权的公然侵害,因此要求被告停止侵害,恢复名誉,同时赔偿医疗及精神损失费等共计57500元。
而被告渭南市农发行则认为,自己是按照党的组织原则对违纪党员所进行的调查、处理,根本不构成对袁振兴名誉权的侵害。
渭南市临渭区法院于今年3月14日不公开开庭审理了此案。法院认为,袁振兴以渭南市农发行的行为侵犯名誉权提起诉讼,不属人民法院民事案件的受理范围。4月10日,临渭区法院作出民事裁定,驳回了袁振兴的起诉。
据悉,袁振兴对临渭区法院所作的裁定不服,已于4月18日上诉至渭南市中级人民法院。
本报记者 辛国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