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版导读
职工活动室向谁开放
“职工活动室”应向谁开放?当然应向广大职工开放。但笔者近日在三家企业搞调查时发现,“职工活动室”却变成了“干部活动室”。这三家企业的“职工活动室”搞得都比较讲究,有功能齐全的小型歌舞厅、卡拉OK厅、健身房,有幽雅的休闲室、棋牌室等。但在活动室中“活动”的却大多为企业领导及一些中层干部,一般工人很是鲜见。还有一家活动室常年“铁将军”锁门,仅仅成了接待上级领导、业务往来单位人员的娱乐场所,职工群众只好望“室”兴叹。
“职工活动室”一般都是企业工会开办的。它应该是广大职工开展健身娱乐等文体活动的“俱乐部”;是学习文化、提高技能和素质的“大教室”,换言之,它应该是全体职工的“家”。如今一些“职工活动室”被挪做它用,甚至仅成了“干部活动室”,使之变了味走了调。工会是职工群众自己的组织,“职工活动室”之类应该为广大职工群众服务,这是无庸置疑的。我们的有关企业的工会干部应该端正认识,不可忘记了自己的身份和职责。作为企业的领导干部,在自己“活动”或陪同上级“活动”,时则应想想职工群众的“活动”,在进行自己的“爱好”时则应想想职工群众的“爱好”,多来点“与民同乐”。如果只顾独自取乐,或与少数人同乐,而把广大职工拒之于“职工活动室”之外,只会引起职工的反感,拉大与群众的距离。
“职工活动室”应向谁开放?“职工活动室”的“活动”主体是谁?有关企业的领导和工会干部应认真想想这个问题。 谭贤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