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版导读
由交通事故引起的工伤该如何处理?
百事通先生:
我在日常工作中先后遇到过几起交通事故的处理事件。在处理这些事件中常为肇事方已赔偿,职工所在单位还应支付哪些项目,特别是由于交通肇事引起的工伤处理起来麻烦更多。请问,由于交通事故引起的工伤应该如何处理?
安康张伟
张伟同志:
现对你提出的问题答复如下:
对由于交通事故引起的工伤,应当首先按照《道路交通事故处理办法》及有关规定处理,工伤保险待遇按照以下规定执行:
(一)交通事故赔偿已给付了医疗费、丧葬费、护理费、残疾用具费、误工工资的,企业或者工伤保险经办机构不再支付相应待遇(交通事故赔偿的误工工资相等于工伤津贴)。企业或者工伤保险经办机构先期垫付有关费用的,职工或其亲属获得交通事故赔偿后应当予以偿还。
(二)交通事故赔偿给付的死亡补偿费或者残疾生活补助费,已由伤亡职工或亲属领取的,工伤保险的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或者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不再发给。但交通事故赔偿给付的死亡补偿费或者残疾生活补助费低于工伤保险的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或者一次性伤残补助金的,由企业或者工伤保险经办机构补足差额部分。
(三)职工因交通事故死亡或者致残的,除按照上述(一)、(二)处理有关待遇外,其他工伤保险待遇按照《企业职工工伤保险试行办法》的规定执行。
(四)由于交通肇事者逃逸或其他原因,受伤害职工不能获得交通事故赔偿的,企业或者工伤保险经办机构按照《企业职工工伤保险试行办法》给予工伤保险待遇。
(五)企业或者工伤保险经办机构应当帮助职工向肇事者索赔,获得赔偿前可垫付有关医疗、津贴等费用。 百事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