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版导读
怎样理解和执行陕劳办559号文件
百事通先生:
省劳动厅、财政厅陕劳发(1999)559号文件下发后,企业执行中遇到许多实际问题。如2000年元月一日以前死亡职工的遗属发不发生活补助费;依法破产企业已交社会保险机构管理的离退休人员遗属谁来发等。请予以答复。
西安石佳
石佳同志:
现对你的问题答复如下:
根据省劳动厅陕劳办函字[2000]108号答复意见,对559号文件按以下答复执行:
1999年12月31日及其以前死亡的职工及离退休人员遗属在2000年元月1日后仍符合供养条件的,也应按陕劳发[1999]559号文件规定发给生活困难补助费。但1998年元月及以后死亡的职工和离退休人员的供养对象,原领取的一次性困难补助费应从职工或离退休人员死亡下月开始按现标准按月冲减,冲减完毕后仍符合供养条件的,再继续按月发给生活困难补助费,对2000年以前冲减完毕的从2000年元月开始执行,死者与其配偶共同供养的子女,其生活困难补助费按陕劳发[1999]559号文件规定的标准一半发给;对于死者与其他人员共同供养人员,若企业按有关规定建立了供养直系亲属劳动保险卡片的,按供养直系亲属劳动保险卡片确定的供养对象发给生活困难补助费;若企业未按有关规定建立供养直系亲属劳动保险片的应按规定建立,在建立之前的供养对象生活困难补助费按陕劳发[1999]559号规定的标准,由共同供养人均担;陕劳发[1999]559号文件关于“依法破产企业已移交社会保险机构管理的离退休人员遗属生活困难补助费可从养老保险基金中支付”是指:企业依法破产,并根据有关规定从清理资产中一次性向社会保险机构缴纳有关费用,离退休人员已移交社会保险机构管理的,遗属生活困难补助费可从养老保险基金中支付。 百事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