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汉中汉台区法院开出“治拖”良药法官超审限期办案要受罚
本报讯 汉台区法院日前出台了《办案效率监督卡制度》,旨在根治办案超审限和案件久拖不结这一困扰法院审判工作多年的顽症。
办案效率监督卡制度是自我约束和社会监督相结合的案件运行与监督机制。卡上标明了案件承办单位、立案时间、案由、持卡当事人和持卡人须知、投诉电话等内容。此卡统一印制,由法院立案庭于立案时填发。一卡随案件运行并装订入卷作为对审判人员岗位责任考评的依据;另卡则根据涉案当事人数量送达给案件当事人,作为对案件承办庭和承办人办案效率进行监督投诉的依据。持卡人可直接向案件承办人查询案件审限情况,并可以书面、电话等方式进行咨询或直接到告申庭和法官违法违纪举报中心投诉。
办案效率监督卡制度对推诿、拒不接收立案庭分配和超审限的处罚作出规定:一是承办庭和承办人不得以任何理由推诿、拒不接收立案庭分配的案件。二是对一年内超审限一件的责任人予以通报批评,并责令其作出书面检查,同时扣罚100元;对一年内超审限二件的责任人,依照法定程序免去其审判职务,同时扣罚200元;对一年内超审限三件以上的责任人,年度考核定为不称职,让其下岗培训。下岗培训期间停发岗位津贴,并根据超审限案件数量,每件扣罚100元;对因超审限而造成严重后果的,同时给予纪律处分。三是对年度超审限一件的庭室,给予黄牌警告:对年度累计超审限的二件以上的庭室和负责人取消年度评优资格,并予以通报批评。 (张汉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