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版导读
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二审维持原判
成克杰死罪难逃
据新华社电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日前对成克杰受贿案作出二审公开宣判,裁定驳回成克杰上诉,维持原判。
今年7月31日,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以受贿罪判处成克’杰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成克杰不.服,向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经审理认为,成克杰利用担任中共广西壮族自治区委员会副书记、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主席的职务便利,伙同情妇李平或单独接受他人请托,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巨额财物,其行为已构成受贿罪,犯罪情节特别严重。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认定成克杰犯受贿罪的证据,已在一审开庭审理时宣读、出示并质证,一审判决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定罪准确,量刑适当,审判程序合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