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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版日期:2000年09月01日

陕西工人报社会经纬 “德国牙医”南昌现形记 女儿在父亲死后四年出生 图片新闻 在赤道之国做豆腐 郭周礼官司打输了□文/杜志 图片新闻 广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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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经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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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高院驳回上诉 维持市中院原判

郭周礼官司打输了□文/杜志

备受世人关注、争讼达两年之久的“气功”官司——《气功与体育》杂志社暨郭周礼状告《各界》杂志社及《国际气功大骗局》文章作者杜亚民、李国华名誉侵权一案,8月30日陕西省高级法院宣布终审判决:驳回郭周礼暨《气功与体育》杂志社上诉,维持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判决,一、二审案件受理费各11460元由郭周礼及《气功与体育》杂志社承担。

1994年10月12日晚,西安市民政局、西安市公安局奉国家民政部命令,联合出击,取缔了总部设在西安的非法社团组织——国际气功科学联合会。西安公安报记者杜亚民、《体育世界》杂志社记者李国华采访后共同撰写了长篇通讯《国际气功大骗局》,发表在1996年第12期《各界》杂志上。文章详细披露了非法组织活动的内幕和公安、民政部门取缔的经过,发表后在国内外引起强烈震动(该组织在国际上有22个成员国,会员遍及世界各地,日本、加拿大还承办过两次国际气功会议,郭周礼任国际气功科学联合会秘书长)。1998年6月8日,郭周礼和由郭任主编的《气功与体育》杂志,以《各界》和文章作者构成“名誉侵权”为由起诉到西安碑林区法院,要求公开道歉,恢复名誉,并赔偿名誉与经济损失共计641012.5元。碑林区法院受理后,认为此案影响较大,于1998年11月16日将此案移送西安市中级法院审理。

西安市中级法院经过5个月的庭前准备,1999年4月20日正式开庭。多家新闻单位前往采访,国家体育总局也派官员专程前来旁听。在长达4天的庭审中,原、被告双方唇枪舌剑,辩论异常激烈。原告指控被告捏造和歪曲事实,混淆是非,对其杂志社进行无端指责,构成名誉侵权;指控被告对郭周礼指名道姓,用侮辱、诽谤、讥讽的语言公开进行人身攻击,严重丑化和贬低其人格,使其在精神上受到极大损害。而被告方则以执法部门的文件结论和调查报告作为证据,辩称郭周礼打着《气功与体育》杂志的旗号从事不法活动已有权威定论,文章并未无端指责原告;文章对郭周礼非法成立社团组织,借气功名义大肆进行政治和经济诈骗、贪污、偷税漏税、非法行医、非法出版书刊和音像制品、宣扬伪科学和封建迷信的揭露有充分的事实依据,是正当的舆论监督行为,不构成侵权。

因案情复杂、重大,历时3天的庭审结束后,市中院民庭办案法官经过4个月的核实证据与合议,并经市中院审判委员会讨论,于1999年8月31日宣布判决:认定《各界》杂志所刊登的《国际气功大骗局》一文,所述内容基本属实,个别用词虽有过激,但没有侮辱、诽谤之意,故不构成名誉侵权。原告要求被告停止侵害,恢复名誉,公开赔礼道歉并赔偿损失641012.5元,理由不能成立,本院不予支持。判决驳回原告之诉讼请求,案件受理费11460元由二原告承担。

原告不服,当即上诉。省高级法院于2000年3月9日、13日不公开审理了此案。在历时两天的庭审中,杜亚民、李国华又向法庭提交了由郭周礼任主编的《气功与体育》杂志和《国际气功报》(为国际气功科学联合会会刊,后均被国家新闻出版署撤销刊号)吹捧胡万林、非法成立“终南山医院”、鼓吹法轮功、宣扬李洪志歪理邪说的证据;提交了由郭周礼把持的中国体育气功研究会在大陆为台湾邪教头目宋七力成立“‘中体会’宋七力天人合一学会”分支机构的证据,以进一步证明其文章将郭的行为评论为“非法”并不构成侵权。

8月30日,省高级法院宣布前述判决。

中国科普研究所研究员、著名“反伪”学者郭正谊指出:陕西省高院的公正判决早在预料之中。能把国际气功科学联合会这个具有国际影响的非法气功社团及其头头的面目揭露出来,是讲学习、讲政治、讲正气,与邪恶势力进行正义斗争的壮举,应给予充分肯定。目前全国反伪气功伪科学形势一片大好,骗子们已成过街老鼠。

据悉,近些年来全国各地因揭露伪气功伪科学而引发的“名誉侵权”诉讼案已有多起。而西安这桩“气功”官司是其中影响较大的一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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