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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版日期:2000年09月05日
维权之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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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为职业介绍戴“紧箍”

新据华社 9月1日起广东省将实施《职业介绍管理条例》,把职业介绍事业纳入法制化管理轨道。

即将施行的《职业介绍管理条例》,为劳动力市场

康有序发展提供了法律保障。法规明确了政府对发展职业介绍的责任,并对立法目的、机构性质及类型、机构设立程序、业务范围、队伍建设、日常管理服务、违章处理等,均做出了具体规定。

根据规定,广东省职业介绍机构分为公益性和经营性两大类。用人单位招聘人员,不得向应聘者收取任何费用。经营性职业介绍机构必须在其办公场所明显悬挂有关收费许可证、收费标准。擅自设立职介机构或从事职介活动的,由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予以取缔,没收其违法所得,责令当事人赔偿受害者的经济损失,并处以3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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