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版导读
下岗职工如何向失业保险过渡
百事通先生:
最近从报纸上看到,下岗职工要逐步向失业保险过渡。请问,我省对此有什么考虑?
咸阳刘江
刘江同志:
为了使国有企业下岗职工基本生活保障制度向失业保险制度顺利过渡,省政府决定,自8月起,全省国有企业不再新建再就业服务中心,除停产、半停产企业外,其它企业原则上不再安排下岗职工进入再就业服务中心。今年确实需要进入再就业服务中心的少数下岗职工,同企业签订的基本生活保障协议最长不超过两年。从2001年起,全省开始进行国有企业下岗职工基本生活保障制度向失业保险制度的过渡。企业新出现的下岗职工首先在内部分流安置;企业分流安置不了的,按照《劳动法》规定的程序解决除劳动关系,直接进入失业保险,按照《失业保险条例》的规定领取失业保险金。对已经进入再就业服务中心的下岗职工,继续按照现行渠道领取基本生活费。不断加大下岗职工再就业工作的力度。2002年年底前后,停止再就业服务中心的运作或改变其现行职能。 ■百事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