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版导读
争议起纷扰预防不可少
古人云:未雨绸缪,又道是:防患于未然。面对日益呈上升趋势的劳动争议,如何采取积极、适当的措施,避免或减少纠纷的发生,无疑具有特别现实的意义。劳动争议不同于一般的民事纠纷、经济纠纷,它与生产有密切联系,与职工的劳动就业权、劳动报酬权、物质帮助权等主要权益和日常生活有直接关系。依法正确、稳妥处理劳动争议,不仅重在调解、仲裁、执行等一系列具体的处理程序,也重在预防。而在现实当中,劳动争议预防工作未能引起足够的重视,显得相对薄弱。
同劳动争议的具体处理程序相比,劳动争议预防是一种更积极、主动的措施,它通过努力将争议消除在萌芽状态,不致于使纷争扩大化、公开化,从而避免影响企业生产和职工生活。从我国的目前实践来看,劳动争议的预防措施主要有普及劳动法律知识以增强公民劳动法制观念、对劳动法律法规的执行进行监督检查、实行劳动合同鉴证、加强企业民主管理、积极进行劳动法立法工作等几个方面。这些方面的措施对于预防劳动争议、化解劳动矛盾起到了积极的效果,但依然有很多不如人意的地方和亟待解决的问题。
例如实行劳动合同鉴证制度、对劳动法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还缺乏应有的力度。由于劳动关系的复杂性,现实中不平等的劳动合同、非法劳动合同以及严重违反劳动法的情况相当普遍。劳动关系的复杂性主要表现为雇佣关系的存在。在不少农村剩余劳动力涌入城市,受雇于人的同时,大量的下岗职工和失业人员也加入了这支雇佣大军。他们卖苦力赚活命钱,不仅身受种种盘剥和不公正的劳动待遇,而且往往连一纸劳动合同也没有,一旦发生欠薪或工伤,极易引发纷争。再如,一些企业中,职代会有名无实,工会无所作为,根本起不到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有效预防劳动争议以及协调企业内部各种矛盾的作用。在新形势下,推行厂务公开是加强企业民主管理的一项重要举措。但在不少企业里,公开仅仅等同于公布,在公开栏里张贴几张情况说明就算完事,根本触及不到实质性问题。预防劳动争议,最迫切的任务是尽快做到有法可依。只有建立起统一完善的劳动执法体系,才能大大降低劳动争议的发生。
从根本上说,有效预防劳动争议,必须深化劳动制度改革,无论是劳动制度的内在结构还是外在形式,都需要一场全面而深刻的变革,以建立起规范、完善、适应社会生产力发展需要的劳动制度。在目前的状况下,由于劳动争议预防牵涉到许多方面,纷繁复杂,因此有必要重视和发挥工会组织的独特职能。工会作用起得如何,职能发挥得如何,对于减少劳资纷争、预防劳动争议有直接影响。
面对纷纷扰扰的聚讼与争执,面对愈来愈广泛且愈演愈烈的劳资矛盾与劳动争议,必须采取相应的对策。在调解优先之外,勿忘未雨绸缪,勿忘预防的重要性。预防,既需要宏观的调控能力,也需要微观的、细致的工作。在预防措施得以落实的基础上,建立和谐的劳动关系才有坚实的保障。 ■辛国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