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版导读
税务行政申诉费用由谁承担?
百事通先生:
纳税人对税务机关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依照有关法律规定可以要求听证、申请复议,亦可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但不知申辩诉讼所发生的费用由谁负担,请您予以解答。汉中康文斐
康文斐同志:
对你的问题答复如下:
1、听证费用。税务机关对违法纳税人实施行政处罚之前,应当给当事人一个陈述申辩的机会,其形式为听证会。听证会由税务机关负责法制工作的部门主持,纳税人可与案件调查人面对面地进行辩论。如当事人申辩的事实成立,税务机关对其处罚应作相应变更。对举办听证会所发生的费用,根据《行政处罚法》第四十二条的规定,应当由组织听证的税务机关承担。
2、复议费用。纳税人认为税务机关的行政行为侵犯了自己的合法权益,可向上一级税务行政机关提出复议申请。复议机关在对原具体行政行为全面审查或作必要的调查取证等所发生的费用,根据《行政复议法》第三十九条的规定,应由税务行政复议机关承担。
3、诉讼费用。纳税人就税务机关的行政行为向法院起诉所发生的案件受理费和诉讼费,应按《行政诉讼法》和《人民法院诉讼收费办法》中关于败诉人负担、按比例分担与原告或起诉人负担的规定办理。 ■百事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