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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版日期:2000年10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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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抓“艳舞女”谈起

有新闻媒体载,10月8日晚,西安市公安局治安行动队接群众举报,在该市“南大街某俱乐部内”,将正在进行“艳舞”表演的李静抓获。据查,“李静于今年9、10月间多次在城市(指西安市,笔者注)的一些娱乐服务场所从事色情表演。仅在南大街这家俱乐部内就进行过4次演出”,“目前李静已被治安拘留。”

看完报道,总觉得言犹未尽之感。抓了“艳舞女”,本是件好事,大快人心,可报道却吞吞吐吐,“某俱乐部”、“这家俱乐部”、“一些娱乐服务场所”,总不敢点名,给人留下疑虑。倒是把个“艳舞女”查得一清二楚,“此女名叫李静,今年23岁,是湖北省十偃市人……”

由此使笔者想到刚刚结束的严打期间也常有报道,突击检查了多少多少个娱乐场所,捣毁了多少个卖淫嫖娼窝点,抓获了多少多少个卖淫女、三陪小姐,可就是很少见曝光“先生”。因为先生非寻常百姓,不是有钱的,就是有权的,即使有个“闪失”,罚款一交也就了事。色情服务这一黄毒,之所以能够长期存在,就是因为有人需要这种服务,有人为这种服务提供场所和保护。君不见严打已暂告一段落,可有些美容美发厅、洗浴中心的按摩单间、包厢照样保留着,还在照常营业,有的也可能像“某俱乐部”一样,还在从事着色情服务。这种为色情服务提供场所和保护的行为,以及那些冠冕堂皇的“先生们”,比色情服务本身更可恶。因此,要根治,必须从此着手,铲除其赖以生存的土壤和温床,彻底整治娱乐服务场所。不然,李静抓了,张静、王静、或者还有什么静照样会再出现的。 (一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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