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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版日期:2000年10月26日
社会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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且慢挂“黑牌”

惊闻某地公安系统将评选“最差派出所”并将为之挂黑牌的消息,不免令人惴惴不安。堂堂的一个国家执法机关的大门前,挂着一块“最差”的黑牌,这个问题非同小可,得严肃对待。毕竟对象是执法机关,毕竟是要把“最差”的黑牌挂到执法机关的门口。依吾愚见,这“黑牌”还是不挂为好,因为至少有两个弊端。

一个有损于执法机关的形象。“最佳派出所”与“最差派出所”虽然工作有好有坏,但其所固有的行业特性及其特殊的代表性没有改变,仍然是国家执法机关。即使是“最差派出所”,也不可能因此关停并转,它的大门还得每天敞开着,无时不刻不在履行着它所理应行使的权力和职责。倘若在派出所的门口挂着“最差”的黑牌,这是一种什么形象?这种“形象”在百姓眼里又会是一种什么“形象”?一时冲动地给少数派出所挂上“黑牌”带来的负面效应远远大于我们鞭策后进的初衷。

二是有碍于执法机关正常工作的开展。派出所受到“惩戒”而挂了“黑牌”后,老百姓又多了几分不安和忧虑,进门办事更不踏实、更有疑虑。比如报案的时候,他会担心会不会受理,能不能及时处理;处理的时候,他又会疑心有没有包庇,是不是公正……等等这些心态,都将对我们基层派出所的正常执法工作和工作效率以及工作信誉带来消极的负面影响。

评选“最差派出所”并非不可,但处置后进,既要维护处罚的严肃性,又要注重行业的特殊性;既要做到惩戒有效,又要把握方法适当,不一定非得挂黑牌。况且,要让“最差的”变“最佳的”,关键还在人,有效的办法是把责任落实到人,追究责任到人,让那些不称职的干警下课,效果将会好得多。挂黑牌不究人,光损面子又有何用?

(傅正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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