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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版日期:2000年11月07日
综合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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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男儿 当兵去

——省军区征兵办负责人就有关详情答记者问

我省今冬征兵报名时间为10月26日至11月10日。报名地点为本人户口所在地街道人民武装部。记者日前就此次征兵的详细情况,采访了陕西省军区征兵办负责人。

问:今年征集的新兵都应具备哪些条件?

答:除农业户口青年应具备初中以上文化程度,择优录取高中毕业以上文化程度;非农业户口的青年,应具备高中(含职业高中、中专、技校)毕业以上文化程度等条件外,今年又增加了非学历教育民办大学的在校生,高等院校接收的无学籍学生及各类高考补习班学习的青年。在年龄上,男青年从年满18岁可放宽到21岁,大专以上文化程度的,根据本人意愿,可放宽到22岁;女青年的征集只限2000年应届高中毕业生,其年龄从18至19岁,特殊专业的,可征集部分年满17岁的女青年入伍。另外,应征人员的视力要求为:右眼裸眼视力4.8以上,左眼裸眼视力4.6以上。

问:今年征集的新兵在服役年限、优抚安置政策方面有哪些规定?

答:继续执行二年服役年限,并取消义务兵超期服役规定。在优抚安置方面规定,义务兵服役期间,其家属由当地人民政府给予不低于当地平均生活水平标准的优待。在退伍安置方面:城镇退伍军人待安置期间,由当地人民政府发给生活补助费。国家鼓励退伍军人竞争就业或自谋职业,对自谋职业者,由当地人民政府给予一次性经济补助,并享受政策优惠。

问:征兵工作已全面展开,进展情况怎样?

答:11月10日前是征兵宣传教育阶段,主要检查应征报名工作;11月中旬为体检阶段。11月21日至12月9日,要对体检合格人员逐级进行政审,把好定兵环节,做到公开、公平、公正。12月10日至12月30日,新兵开始起运。

另外,为加强征兵工作的廉政建设,对收取应征青年报名费、体检费和交通费以及随意扣发新兵服装、收取服装费、向新兵推销各类商品、强行让新兵购买保险等不良现象,要坚决抵制和纠正,并向全省公布征兵工作举报电话:029—5439616

本报记者李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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