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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版日期:2000年11月16日
综合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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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访没有失败

11月5日是星期天。西安铁路公安处指挥中心接到陕西省某中学一13岁女学生家长的报案:其女儿被南方一人贩拐骗,可能乘坐西安至广州K84次列车离开西安。

接到报案,西安铁路公安处指挥中心及乘警大队、华山车站派出所等单位在K84次列车华山站开车后在4号车厢找到了被拐的女学生,并交由三门峡西火车站移交至返回西安的K83次列车。

笔者于当日下午19时30分接到采访指令,赶到西安火车站已是20时30分。

21时06分,K83次列车正点到达西安火车站,当民警押着犯罪嫌疑人走下火车的时候,记者们的相机灯光闪个不停,却始终没有看到被拐的女学生。

21、时30分,在西安乘警大队刑警中队办公室,当被拐的女学生见到家人时,随着一声撕心裂肺的哭声,女孩扑到母亲的怀抱,场面十分感人。正当我们选准角度欲拍摄下这感人的镜头时,发觉镜头里一片黑虚影。孩子的母亲眼里流着泪说:“记者同志,首先感谢铁路民警同志为我找回了孩子,我由衷的感谢。同时拜托你们不要拍我孩子的照片,孩子还小,以后的路还很长……,为了孩子,我可以说《未成年人保护法》赋予我权利,可以拒绝拍照……”

这是我作为一名公安新闻工作者从未遇到过的情况,望着孩子母亲祈盼的目光,我们放下了手中的相机。

是的,“孩子还小,以后的路还很长……”先不说假如我们拍到这副动人场面的照片如何技术处理,单就孩子的母亲用手挡着相机的镜头,我们就觉得:《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已家喻户晓,家庭、社会都知道如何去保护未成年人。

此次采访没有失败。 (刘卫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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