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版导读
500元能否保廉洁
怎样才能反腐保廉,各地方各单位的新举措层出不穷,前不久南京的一家报纸又向我们推荐了一条“妙策”:南京某区人民检察院推出“干警家属廉洁监督保证金”的新制度。制度规定,该院上至检察长,下至每一个干警,他们的家属都要与院里签订“廉洁监督保证书”,并拿出500元人民币作为“廉洁监督保证金”。如果他们的亲人不廉不洁,这500元保证金就要全部被没收。据说此举可有效保证检察人员置身于家属的监督之下,筑牢反腐倡廉的家庭防线。
500元保证金的威力有如此巨大,竟促使家属监督起自家丈夫(或妻子或父母或子女)不贪不腐?
在如今送礼动辄上千、行贿动辄论万的行情下,对一尘不染的清廉者,在乎500元似乎在理;但对日进万金的贪赃枉法者来说,区区500元岂不只能被嗤之以鼻!况且有几个贪官在接受别人的桑拿按摩、“小姐”三陪时会带着夫人?莫说家属签保证书,就是本人信誓旦旦赌咒发誓,也未必有此奇效。大贪成克杰不是对记者一再表白,“广西还有700万人没有脱贫,我这个当主席的觉也睡不好”;胡长清更是信誓旦旦要忠于党忠于人民,在“三讲”时还得了个“共产主义信念坚定”的考评。如此“保证书”,不过是“作秀”。
权力确实需要各种各样的监督,从上级、同僚、组织的监督到群众的监督、舆论的监督,使手里有权的人在众目睽睽之下不敢把权力用于谋私;更要从法规、制度、程序、机制上对权力进行有效的制约,使手里有权的人不能把权力用于谋私。既使他“不敢”,又使他“不能”,才是反腐保廉最牢固的防线。至于靠500元保证金之类所谓“新举措”,恐怕只能给那严肃的反腐败斗争增添一点形式主义的笑料。
■赵军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