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版导读
汉中电信分公司回复本报——
“户外维护费”已停止收取
本报《维权之页》于11月21日刊发汉江机床铸锻件厂168名职工联名反映电信局向用户收取“户外维护费”是否正确与合理一信后,汉中电信分公司对此事十分重视,以书面形式回复本报,将处理情况作了说明。汉中电信分公司在来函中称:
一、用户反映比本厂家属区较远的临近单位收取7.6元的月租费一事,具体情况是:汉川机床厂住宅用户在今年7月份以前同样收取了5元的区外维护费。7月份,在汉川机床厂安装了农话接入网设备,将汉川机床厂用户改号割入接入网,随即取消了区外维护费。
二、9月底,国家颁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电信条例》。根据《条例》有关规定:我们对电信营业区域作了调整,在10月26日下了书面通知:从11月份起,全部取消区外维护费。我们行业的收费时段为,从10月21日起至11月20日零时止所发生的通话费及月租费。在贵报刊出此文之前,我们根据《电信条例》已经作了调整。
三、你报刊出此文之后,河东店分局局长及业务主管人员又再次登门向用户作了解释。
特此说明。并对贵报对通信事业的发展给予的关注表示诚挚的谢意! 汉中电信分公司
2000年11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