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版导读
职工之事无小事
陕西铜川市编织袋厂30多名工人在有毒环境中工作8年之久,尽管职工们从来没有停止向有关部门反映过这种公然违反劳动法规的做法,但问题始终未能解决,职工们说:“该找的地方都找了,就是没人理,是不是工人的事就不算回事呢?”(《工人日报》2000年9月19日)
职工的事到底算不算回事呢?答案应该说是简单而唯一的:职工的事不仅算回事,而且职工之事无小事。之所以说“职工之事无小事”,一是因为小事连着大事。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是我们党的根本宗旨,为广大职工群众谋利益,解决他们生活中遇到的种种困难包括点滴小事是我们全部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二是因为小事连着民心。职工群众的小问题如果解决不好,就会积聚成大问题。实际工作中往往有这样的情况:事关职工群众的小事由于我们没有认真去办,使可以办好的事没有办好,结果伤害了职工群众的感情。一些地方干群关系紧张、恶化,没有别的原因,主要就是事关职工群众的一些小事没有处理好、解决好,职工群众不满意,心中有怨气。
我们经常讲,办一切事情要以“群众满意不满意,群众欢迎不欢迎,群众答应不答应”为标准。因此各级领导干部都要牢固树立“职工之事无小事”的观念,以关系职工群众切身利益的“小事”为着眼点、切入点,从一件件小事抓起,把职工群众的困难当作自己的困难,做到“民饥犹己饥,民溺犹己溺”,千方百计为他们办实事、办好事。
■何应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