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版导读
我省各级社保经办机构将设立专门服务窗口
个人参加养老保险有门了
本报讯 国有企业下岗职工到社会上自谋职业,已中断的养老保险关系如何接续?向用人单位辞职,“下海”经商后与单位解除劳动关系,能不能以个人身份参加养老保险?这些一直困扰着自谋职业者的问题,现在有了解决的办法。
今后凡是以个人身份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人员,只需到本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开设的专门服务窗口就可办妥养老保险登记和缴费手续。记者从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获悉,继西安市之后,全省各地、市、县将陆续设立窗口启动此项业务。
以前,我省基本养老保险费是由企业和职工个人共同负担,单位依法在职工工资中按比例扣除了个人应缴纳的部分后,统一向征缴社会保险费的税务部门缴纳。但是,因辞退、除名、辞职、劳动合同期满等原因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而未找新的接收单位的人员,以及国有企业下岗职工和城镇个体劳动者,无处缴纳养老保险费或养老保险关系难以接续等问题比较突出,造成了个人想参加养老保险而缴费无门的现象。
针对这种状况,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曾多次要求各级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完善服务体系,建立起个人服务窗口,办理或接续以个人身份参加养老保险者的养老保险关系。服务窗口必须设有专人负责,做到随到随办,方便快捷。
据悉,以个人身份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以所在市(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为缴费基础,按18%的比例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直至到达国家法定退休年龄时方可办理退休手续。
■本报记者 焦晓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