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工人报官方网站 | 陕工网首页 今天是
跟帖评论自律管理承诺书  不良信息举报电话:陕工网(029-87339475)
出版日期:2001年01月19日
头版
01

规定处方药不能发布广告

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和国家工商局日前发出通知,凭医生处方才能在社会药店销售、购买和使用的粉针剂类、大输液类和已经正式发文明确的其他品种以及抗生素类的处方药,从2001年2月1日起,停止受理和审查这些处方药在大众媒介发布广告的申请,并将逐渐公布不得在大众媒介发布广告的处方药名单。

放大 缩小 默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