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版导读
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如何规定
百事通先生:
我是基层工会一名干部,听说陕西省10地市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都不一样,请问,各地市的具体标准是多少?
铜川 高辉
高辉同志:
我省各地市经济发展水平不同,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水平也有差异。其具体标准是:
西安市:新城区、莲湖区、碑林区、雁塔区、未央区、灞桥区、阎良区、临潼区为156元/月/人;
长安县、蓝田、户县、高陵县130元;周至县110元。
宝鸡市:金台区、渭滨区120元;其它县90-100元。
安康市:汉滨区、石泉、旬阳县104元;其它县90-100元。
咸阳市:90-130元。
延安市:100—130元。
汉中市:全市统一为117元。
渭南市:全市统一为117元。
铜川市:全市统一为117元。
商洛地区:全区统一为91元。
榆林市:全市统一为91元。
杨凌示范区:全区统一为:120元。
■百事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