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版导读
歹厂长黑心 企业摇身进私囊 好检察兼公 失业工友绽笑颜
“盼星星,盼月亮,我们厂被刘新运非法侵占两年多来,工人流离失所,生活无着落,两年来,几十名工人多次到有关部门上访、告状,未得到解决。你们检察机关为维护稳定、为民着想,追回了国有资产,使我们的企业又重新回到国家手中、工人手里。我们有色厂的几十名工人从心眼里万分感激检察院”。这是渭南市有色金属加工厂副厂长李新有向临渭区检察院送去“竭尽全力护国资,不辞劳苦泽民众”的锦旗时发自肺腑的一番话语。
2000年10月18日,临渭区检察院接到群众举报,原渭南市有色金属加工厂在1998年企业改制出售后,成立了新的三鑫有限责任公司,临渭工商分局个别人违反规定给该企业办理了营业执照、公证处个别人违法办理了公证,使价值二百多万元的企业由公变私。临渭区检察院受理了该案。经查,因该厂主管上级渭南市临渭区二轻局未认真组织清产核资,未经临渭区放开搞活国有集体小企业领导小组审批,将原渭南市有色金属加工厂低价协议出售给原厂长刘新运,刘新运在未交一分钱的情况下,将原有色厂的场地住所登记注册新的三鑫有限责任公司,临渭工商分局违法给三鑫公司办理了营业执照,公证处违法给该合同发了公证,刘新运在“三鑫公司”取得并非合法的营业执照之后,不仅未向出售单位交购买款,反而违法将原有色金属加工厂的土地使用权、房产证过户到个人名下,并宣布工人放假,将该厂占为己有,直至1999年9月24日,二轻局才将有色厂强行收回。期间,刘新运收取原有色厂债权25万余元,用于其私人的三鑫公司支出,并将有色厂的15万余元库存货物拉走侵吞,使该企业由公变私,不能正常生产,工人放假回家,致使该厂职工多次集体上访,临渭区检察院经过两个多月的辛勤努力,认真工作,已立渎职案2起,为企业挽回了所有经济损失,使该企业由私变公,又回到了国家和职工手里。
为感谢检察院,1月9日二轻局张局长及有色厂蒋厂长、李厂长等十余名干部工人向检察院送来锦旗,以表二轻局及有色厂几十名工人对检察院的感激之情。在座谈会上,副厂长李新有表示“决心尽快恢复生产,积极投入到工作中去,为临渭区的经济发展作出贡献。如果我们把生产搞不上去,就无脸见检察院的干警。”
■弥海侠 张瑞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