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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版日期:2001年02月22日
维权之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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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工档案要妥善保管

编辑同志:

职工档案是个人历史的记录,也是职工办理退休手续的重要依据,企业应妥善保管。有的单位对这项工作重视不够,不少职工反映他们的个人档案不见了或缺损不全,企业以此为由,使有关个人待遇问题得不到落实。

某运输公司职工毛某解放初参军,后转业到铁路和建筑行业,最后到该公司工作。退休时有两个问题需查证:一是1981年受工伤,单位没落实工伤待遇,需查劳动部门的工伤认定书;二是退休时的工龄是否包括军龄?这两个问题都要查本人档案方能解决,但单位称档案找不见了,无从查实。某钢厂职工刘某已到退休年龄,档案丢失,企业竟然给办了两个日期不同的退休证。

随着劳动合同制度的建议,人才流动的速度越来越快,以及下岗职工重新就业,这一切对档案管理工作也提出了新的要求。因此,企业的人劳部门应严格执行《档案法》,按规定切实做好档案的管理、转移工作,建立和完善科学的管理制度,配置存放档案的设施,确保档案安全。档案主管部门应对企业档案的管理工作进行定期检查和指导,对造成档案损失的责任者给予追究。■焦晓宁 刘树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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