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工人报官方网站 | 陕工网首页 今天是
跟帖评论自律管理承诺书  不良信息举报电话:陕工网(029-87339475)
出版日期:2001年04月05日
维权之页
03

福建居民洗衣有了法

据《中国劳动保障报》《福建省洗染行业服务纠纷调解办法》日前正式实施。该办法规定,凡经工商行政部门核准登记,在福建省范围内从事服装洗染服务的经营者,均应遵守本办法。经营者必须将各服务项目收费标准公布在店堂醒目处,接受消费者监督。

《办法》实施,对于福建省的消费者和店主来说无疑是一个福音。该办法规定,经营者在承接消费者送洗的衣物时,应当实行“三明”:即对送洗的衣物的破损、少扣、包差等瑕疵及加工后可能发生的后果看明、讲明,并在取衣凭证上写明,双方签字后方可洗染衣物,否则,发生的后果由经营者承担。办法同时规定了赔偿责任及计算方法。

放大 缩小 默认